距离《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仅剩100余天,曾经盛行的"大V带货"模式是否真的偃旗息鼓了?新规出台后,金融机构与不具备资质的外部大V合作的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本文梳理新规影响下的市场变化。 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与无资质的大V开展营销合作。根据《办法》,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的主体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获得正式授权。 新规实施后,金融机构开始探索新的合规路径。一方面,部分机构尝试将头部大V"收编"为内部员工,以利用其流量价值;另一方面,一些中小博主则选择通过灰产中介挂靠"伪持牌机构"获取认证资格。同时,越来越多的金融从业者选择离职创业,在自媒体领域开拓新事业。 格林基金近期的举措正是这一现象的典型案例。据蚂蚁财富社区信息显示,一位拥有80万粉丝的大V被增聘为格林新兴产业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该产品在一季度末规模达到14.03亿元,较2025年末的246.31万元实现了近570倍的增长。不过,该基金近期收益率表现欠佳,近三个月A类、C类分别下跌14.63%和14.73%,在同类基金中排名靠后。 尽管如此,该基金经理并非"零经验"的草根大V。资料显示,在转向自媒体之前,他曾在海通证券、光大证券等机构从事市场研究和投资工作。但即便有从业背景,其管理能力仍受到投资者质疑,不少持有人在社区控诉基金存在"收割粉丝"嫌疑。 (文章素材来源:21世纪经济)